傳 2:3 (CUV)
2:3 我心裏察究,如何用酒使我肉體舒暢,我心卻仍以智慧引導我;又如何持住愚昧,等我看明世人,在天下一生當行何事為美。
一般來說,大部分的人相信聖經傳道書是所羅門王所寫,因為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也是大衛的兒子,他也曾經向神求過智慧,在他晚年之時回顧這一生,寫信給年輕人,及早思考人生命的意義,在享樂的過程中持守住智慧,要看明這世界的人人生中到底在追求什麼事,到底一生當行合事為美?
一、歡樂之中的追尋『美』
1. 大大美化居住的環境
傳 2:4-6 (CUV)
2:4 我為自己動大工程,建造房屋,栽種葡萄園,
2:5 修造園囿,在其中栽種各樣果木樹;
2:6 挖造水池,用以澆灌嫩小的樹木。
舒適的生活環境,居家品質,有些人忙碌一輩子,退休後希望在郊區栽種果木樹,過著田園的生活,這也是很多人在追尋的,在耶路撒冷作王的所羅門,他更是為自己動大工程,讓居家環境更加美觀,因為這也是人生所追求的快樂。
2. 投資人力、物力與置產
傳 2:7 (CUV)
2:7 我買了僕婢,也有生在家中的僕婢;又有許多牛群羊群,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眾人所有的。
錢財當然也是人在世上追求的美事,因為有了錢很多享樂才有能力,甚至可以投資錢財去雇工人,增加更多的生產力,用現在的話講,所羅門是當時耶路撒冷的首富,表示他不只有錢,還有名譽,證實他真是有這樣的能力,享受人生。
3. 男女關係的享樂
傳 2:8 (CUV)
2:8 我又為自己積蓄金銀和君王的財寶,並各省的財寶;又得唱歌的男女和世人所喜愛的物,並許多的妃嬪。
不但如此,所羅門還得歌唱的男女,身邊也不缺乏所謂的異性夥伴,因為各國為了外交政策,也會將各國的公主送給他,前面說到,雖然用酒(這些享樂)使他肉體舒暢,但是他仍然保持一條清楚的界線,探究人生追求的美,智慧仍然存留,可以說明,他真的都享受過。
傳 2:10-11 (CUV)
2:10 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分。
2:11 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
即便有這些世人所追求的美,快樂,但是他感受到內心相當空虛,因為在日光之下,若沒有追求神的觀念,一切毫無益處,究竟我們一生當行何事為美呢?
二、一生當行何事為美?
1. 成為神喜悅的人
傳 2:24-26 (CUV)
2:24 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
2:25 論到吃用、享福,誰能勝過我呢?
2:26 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享樂的人生,這也是人人想追求的,甚至也可以說是神所賜的,但是虛空的人生是在追求這些的同時,沒有神,勞碌收聚、堆積,但是神卻將這些給了神所喜悅的人,因此人生最重要的美事,就是要成為神喜悅的人。
來 11:5-6 (CUV)
11:5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創 5:21-24 (CUV)
5:21 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
5:22 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
5:23 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
5:24 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以諾的人生觀就是如此,在他六十五歲那年,人生觀轉變,成為與神同行的人生觀,六十五歲那年他發生什麼事呢?生了瑪土撒拉,表明這件事情與他與神同行有關係,瑪土撒拉的意思是『他死的日子,災難就來到』,可以說以諾領受了神的啟示,告知這孩子離世的時候,就是神要降災的日子,有了這樣的信念,以諾調轉他人生的腳步,專心與神同行,並且帶領家人過上與一般世人不同的生活,三百年之後,神將他取去,就不在世了,因為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創 4:20-22 (CUV)
4:20 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4: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4: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譯: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對照同時代該隱後裔的生活,以諾一家的人生觀可說是天差地遠,該隱後裔因為生命已經遠離神,在世上的日子仍然要過,但是看到該隱後裔的生活充滿著許多世上的享樂,甚至很多對當時人類的娛樂來說都是開創性的『新』,也是忙碌的人生,但是忙碌的人生卻沒有神,就算生活相當地精彩,也是虛空。
以諾的信心,就是信有神,並且信神會賞賜那努力尋求祂的人,神也沒有告訴他三百年要接他走,在當時周遭是充斥著該隱後裔的人生觀,還能夠堅持帶著家人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人生的重點就是要成為神喜悅的人,這就是以諾的信心。
羅 12:1-2 (CUV)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一個被主耶穌救贖的人,是因著主耶穌的慈悲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當我們體會到神救贖我們這樣的大愛,我們就願意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表明要將原本的人生觀完全地改變,從原本效法這個世界的人生觀,進而心意更新而變化,這就是神所喜悅的。
以前沒有認識主,行事為人是以自我為中心,我喜歡如何,我有我要追求的人生,但是現在真認識主的人,會開始改變,去察驗神喜不喜悅,倘若在神的旨意下,給予我們生活的享樂,我們都當感謝神,也願我們思考一生當行何事為美的人,能夠立定心志,追求成為神喜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