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所談及的主題:活出真實的信仰。信仰這件事情,並非說『心裡相信耶穌』、『心中有神』就好,真正一個相信有神的人,會在他的生活當中,行出神的道理,這才是真實的信仰。
有人說:『教會是真的,人是假的』。這也讓我們深思,當然我們不能因為人做不到神的道理,就說這個道理是錯的,但另一方面也讓我們去省思,我們是不是也是這樣的人呢?雅各書正是要破解我們這樣的迷思。
從第一章談及的最後提到三個重點,成為真實信仰的三大指標:勒住自己的舌頭(言語的靈修)、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不虛假的愛心)、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有分別為聖的生活),而第二章,就是延生出第二個重點:不虛假的愛心。今天一個追求真實信仰的人,在談所謂的愛心時,會有什麼樣的表現呢?
一、不要偏心待人
雅 2:1-4 (CUV)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2: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2: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麼。
按著外貌待人就是以外在條件來斷定一個人,如:身份、地位、學經歷等。這是社會所教導的價值觀,但是今天追求真實敬虔的人,他不會以這些外在條件為斷定一個人,倘若這麼行了,又是偏心對待人了。
箴 22:2 (CUV)
22:2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有些人看到一個富戶與窮人的觀念,好像是兩個活在不同世界的人,但是從神的角度看,這都是神所造的,並且安排時機相遇,為了也是凸顯周圍人是否是真實的信仰。
正如聖經記載,主耶穌所講的『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我們可以說是神安排討飯的窮人拉撒路每天到財主的門口,要得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財主整天奢華宴樂,兩個人都死了,但是死後去的地方卻不一樣。可以說關鍵不是因為錢的多寡,關鍵是在乎人在世的時候,是否有遵行摩西和先知的話(參:路十六30),對我們今天來說,就是遵行這本聖經的教導,因為神看重的是這個。
申 16:18-20 (CUV)
16:18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裏,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16:19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16:20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偏心待人的觀念,就會衍生成『屈枉正直』,為什麼人會屈枉正直,顛倒義人的話,在判斷的世上有偏差?是因為被後人受了賄賂,或許是因為錢財,或許是名聲、地位等,有著要維護自己的事物,因此在判斷上偏離神的公義,對待人就會有偏心。
箴 18:5 (CUV)
18:5 瞻徇惡人的情面,偏斷義人的案件,都為不善。
偏心待人,是因為以外在條件來衡量一個人,但這在神看都是不對的,倘若人沒有領受神公義的話語,就會看到這個人因為有錢有勢,就會更改這個人的認知,但今天追求真實的愛心的人,應當看到那些孤兒寡婦,雖然外在條件不佳,但因為他們願意遵守神的道,這才是真實的愛心。
二、要存憐憫的心
雅 2:12-14 (CUV)
2: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
真實的愛心,超越外在條件,更要懂得憐憫人,而這個憐憫是有『饒恕』的意涵在裡面,為什麼人對人會有憐憫的行為,是因為更超越看到『神必審判』,若有時間行出憐憫之道的人,也能像神的審判來誇勝。
太 18:33-35 (CUV)
18: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18: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主耶穌也講過一個無憐憫心僕人的比喻,也是要教導我們饒恕的道理,天國好像一個王要來找僕人算帳,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天價,要工作十六萬年才能還清),把所有的東西拿來賣了還無法償還,但是因為哀求主人寬容他,主人也動了慈心赦免了這僕人的債,想不到這個僕人一出去看到他的同伴欠他十兩(100天工資),就掐住他的喉嚨要他還錢,這件事情被傳回主人那邊,主人又將他抓回去關,講了這句話:『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
我們欠主耶穌(就是這位天上的主人)的債是罪債,不管我們工作多久都是還不清的,因著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承認我們的罪,藉著洗禮洗去了我們的罪,是因為主曾經『憐憫我們』,然而,當我們蒙救贖之後,很多人得罪我們,我們就記在心裡,久久無法釋懷,甚至用很血氣的方式要他還債,這樣其實也不是主人對我們的期待,主人說:『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
太 6:14-15 (CUV)
6:14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6:15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蒙神憐憫的禱告,就是饒恕人的過犯,這就成為天父能夠饒恕我們過犯的機會,能夠在被神審判之時,得以使天父饒恕我們的過犯,這就是憐憫是向審判誇勝了。
三、信心因行為得完全
雅 2:17-19 (CUV)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心裡有神就好』這句話,不能成為我們信仰的擋箭牌,許多人都心裡相信,甚至口裡承認,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可是,這樣的宣告與魔鬼一樣,聖經明明地告訴我們,我們信心是要加上行為才得以完全,這是同一套『因信稱義』的過程。
雅各提出兩個舊約聖經的人物,都是有著相信神的心,並且搭配他們實際的行為,被神稱為義人,一個是亞伯拉罕,另一個是喇合。
亞伯拉罕的信心:獻以撒
創 15:5-6 (CUV)
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 22:1-2 (CUV)
22:1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
22:2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亞伯拉罕本來沒有後裔,但是神應許他的後裔會像天上的星那樣多,那時雖然還沒有後裔,但是亞伯拉罕就相信,因為神不會說謊,雖然經過時間的等待,情況的惡化,但是信心仍不軟弱,就得了被神稱為義人的見證(羅四18-22)。
但是這樣的信心也需要經過試驗,於是神試驗亞伯拉罕,將他所生的獨生子以撒獻為燔祭,亞伯拉罕帶孩子以撒到山上,完全不懷疑,真的要動手殺他,因為他深信神會使他從死裡復活(來十一17-19),而這樣的行為成為亞伯拉罕得稱為義人的證據。
喇合的信心:接待使者
雅 2:25-26 (CUV)
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
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書 2:11-13 (CUV)
2:11 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
2:12 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
2:13 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姊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
喇合與眾耶利哥城的人都聽見神怎麼帶領以色列神的百姓過紅海,打敗約旦河東的兩個很強的王,甚至現在還過了約旦河,眾民的心都消化了,可是在這過程中,神也知道喇合她的信心,於是安排窺探迦南地的兩個探子到她的家中,喇合就憑著信心接待他們,冒著被殺頭的風險,有著實際的行動,表明她對這位上天下地的神的信心。
我們因為神的救恩,是否表明過自己的信心?不愛惜自己肉體的生命,也要得著靈魂的救贖,這就是真實的信仰。
後記:愛心,是遵守主的道
約 14:23-24 (CUV)
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14: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在這個強調愛心的世代,只要戴上愛心的帽子,似乎就是對的,但是主耶穌有定義何謂真實的愛心,也就是願意遵守主的道,也是因著我們相信神的心,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實行出來,表明我們是真正相信神的人,這才是真正的愛心。
願我們倚靠聖靈的幫助,回歸神的愛,因著神的道,讓我們活出真實愛心的真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