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2:19-20 (CUV)
2: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彼得寫信給一群分散的人,這些人會稱作所為分散的人,一方面是地理位置,二方面可以說是與神的距離,神的兒女四散各地,但是仍然維繫著與神的關係,就是神的道理。
然而,以因為信仰的四散,在世上是做客旅、寄居的,身處於周圍都是外邦人的環境,倘若有秉持這樣『行義』的信仰,必定會遭受『被質疑』、『被毀謗』的過程,因此基督徒必定會經過這樣的受苦的過程。
彼得也勉勵這些信徒,基督徒也有兩種受苦觀。
一、為罪受苦
神的兒女會受苦,有一種苦是因為因為罪的緣故,因為犯罪而受責打,這是因為神在管教他的兒女,告訴兒女不乖,因此責打兒女,要兒女回頭。
來 12:5-7 (CUV)
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12: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神與他的選民是父子關係,雖然因各種原因四散,但是就算在天涯,神也能牽引兒女回歸行正道,倘若犯罪了,神藉著管教、責打他的兒女,使兒女知道背後是天上父親的愛,是天上的爸爸在教導兒女,要行正道。
代下 33:12-13 (CUV)
33:12 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
33:13 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
瑪拿西是一個壞王,不敬畏神,甚至引誘百姓行惡,甚至也不聽神警戒他和百姓的話,使神的國度墮落,因此神管教他,使他被擄到巴比倫去,但是在急難的時候,他懇求神,在神面前極其自卑,神垂聽他的禱告,是他歸回耶路撒冷,他才知道唯有神是獨一的神。
代下 28:22 (CUV)
28:22 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
同樣是在急難之時,也就是出於神的管教,亞哈斯卻越發得罪神,毀壞神殿的門,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神的怒氣,因此,也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因著苦難認識神。
神的兒女,往往也不是馬上就認識神,有時神藉著這些苦難,使我們更加地認識他,因此,若在這樣的苦難之中,應當謙卑自己,悔改來行神的真道,這就是為罪受苦了。
二、為義受苦
彼前 2:11-12 (CUV)
2:11 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鑒察或作眷顧〕日子,歸榮耀給神。
彼得前書要談的受苦,是更深一層的為義受苦,什麼是為義受苦,也就是上面談及的『在外邦人中的品行端正』、『好行為』,而這些品行端正不只是道德層面,更是因為人立志遵行神的道,也就是『禁戒肉體的私慾』,這樣的行為,對於周遭都是外邦人的環境,是很難理解,甚至是定了他們的罪,因此,行出這樣的好行為,人也會毀謗是作惡的。
思考耶穌基督的榜樣
彼前 2:21 (CUV)
2: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主耶穌來到這個世上,要我們跟隨他,因此凡事為我們做了榜樣,叫我們跟隨他的人,在為義受苦的過程中,能夠維持對他的信心,因為我們是蒙祂所召的。
1. 良心對得住神
彼前 2:19 (CUV)
2: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彼前 2:22 (CUV)
2: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主耶穌給我們的榜樣,他的受苦並不是因為犯罪,也不是因為講了詭詐的言語,而是因為行義,但是也受了很多的冤屈,可是這樣的苦楚是可喜愛的,我們都不如耶穌,但是我因著信被神稱義的人,在遵行神的真道上,我們受苦時最重要要去審視,我的良心是否對得住神。
林前 4:2-5 (CUV)
4:2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4:3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
4:4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4:5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
當然,一個屬神的人,遵行神真道的人,必定每天都在反省自己,到底在神面前是否按真理而行,保羅也經過這段過程,被哥林多教會的人論斷,當然他也親自省察自己的內心,知道這樣的苦是因為忠心於神的道,因此他的內心可以坦然,面對神的審判,神必定會照明暗中的隱情,因為一個在經歷操練的人,有任何的私慾都會被聖靈而責備,經過這樣的省察,能夠坦然,表明他的良心對的住神。
2. 走過閉口的操練
彼前 2:23 (CUV)
2:23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可 15:4-5 (CUV)
15:4 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麼。
15:5 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主耶穌被誤會,甚至被誣告,人用自己的理解去誤解他說要當猶太人的王,三日要拆毀聖殿等,其實那都不是主耶穌的意思,可是他們的底層邏輯已經定義耶穌就是這樣的人,所以把他帶到公會受審,照理來講,公會是可以證明耶穌清白的時刻,他們也給耶穌『自訴』的機會,但是耶穌選擇不回答,一句也不回答,巡撫彼拉多也覺得稀奇。
人被誤解時,最希望可以找個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解釋清楚,但是這個對正在走因信稱義的路的人,神卻操練人不要說話,要學習閉口的操練,因為即使講了,若沒有神開他們的心,依然沒有辦法理解,仍然會繼續誤解他所說的話。
伯 40:3-5 (CUV)
40:3 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40:4 我是卑賤的!我用甚麼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摀口。
40:5 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約伯正是因行善受苦的典範,神也安排他三個不同神觀的朋友,從不同的角度去誤解約伯,約伯也用許多話語證明他們論的不對,可是即使論對了,苦難還沒走過,後來神出聲了,告訴約伯神不會做錯事,於是約伯用手摀口,不再說話,於是,苦難走過了,原來這個過程,是一個義人受苦必經之路,以神為義,使信心成為精金。
3. 明白這是拯救靈魂的工程
彼前 2:24-25 (CUV)
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2: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賽 53:6-7 (CUV)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53:7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主耶穌走過這段過程,為了要造就『迷羊歸回』,一個義人經歷這段過程,其實就是神操練這樣的人,拯救更多的靈魂,讓許多迷路的羊,同樣走過受苦的操練,歸回神那裡。
朋友,倘若我們今天是屬神的人,受苦之時,我們第一步應當反省自己,是否是因『最』而受苦,倘若經過真理的反省,明白確實因為沒有行在主的正道上,我們應該切實地悔改,轉而遵行神的道,明白是主的愛管教我們回頭。
倘若我們因著遵行神的道,進而受苦,為義受苦,那也不要懷疑神的愛,因為神愛你,使你走過這段因信稱義的操練,為的是要用你,拯救更多的靈魂,願主幫助我們,在苦難當中,看明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