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6月 26, 2024

憑公義獻供物給神(瑪三)

 

瑪 3:2-3
CUV 3:2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
CUV 3:3 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教會要達到完全,必定會經歷一段神試煉的過程,必派使者來煉淨神的工人,熬煉如金銀,也必須經過如此,事奉神的人才能憑公義獻供物給神,神就悅納這樣的供物。

在煉淨的過程,工人需要轉向神,神就會轉向他們,也就是要遵守神的典章,當時的百姓也確實不明白,到底要在什麼樣的地方轉向神呢?

一、十一奉獻

瑪 3:8-9
CUV 3:8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CUV 3:9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堅定與神的關係

律法當中神要求百姓要獻上十分之一,這是神的物,並不是要與不要的問題,人會歸十分之一給神,是因為神要訓練百姓,知道得貨財的力量是神給我們的,為要堅定神向我們列祖所立的約(申八18),人所賺得的要再拿出十分之一給神,表明他對神的信靠是絕對的,對神的話語是忠心,不懷疑的,才有這樣的信心奉獻十分之一。

看重專職工人的事奉

尼 13:10-13
CUV 13:10 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CUV 13:11 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
CUV 13:12 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
CUV 13:13 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毘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

律法規定,神特別呼召利未人出來,協助會幕、聖殿的專職工作,並在利未人當中揀選亞倫的後裔為祭司,告訴他們中間不可以有產業,因為神就是他們的產業,但是他們的生活怎麼辦,神呼籲百姓要奉獻十分之一,作為這些專職工人的生活所需。

但是當百姓不看重神的殿的發展,就不會看重這件事情,神的殿就會荒涼、再次沒落,倘若沒有看重專職工人的事奉,迫使專職工人生活過不去,回到自己的田地去工作,那麼聖殿就會荒涼,百姓的信仰就會再次俗化,不願遵守神的話語,倘若讓專職工人生活過得去,並且有餘,專職工人必會珍惜神的恩典,並且更努力事奉(代下三十4-15),因此,這是良性的循環。

這是神所定公義的道,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和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因此看重十一奉獻,屬靈的福氣必定會追隨。

二、追求屬靈的信仰生活

瑪 3:13-15
CUV 3:13 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
CUV 3:14 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甚麼益處呢?
CUV 3:15 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

神的試煉是審判臨到,但是百姓當時也產生這樣的風氣:事奉神是徒然的。因此,神要煉淨工人,明白事奉就是一種追求屬靈的生活。

遵守主道,苦苦齋戒

在屬神的團體當中,雖已經重建聖殿,但是仍然看到神的百姓依然有狂傲與行惡的人,會形成這樣的風氣也是因為大家不看重神的殿的發展,看到利未人都回家工作了,祭司中有帶頭嫁娶外邦也合理化這樣行為的,那麼,為什麼還要這麼努力遵守主道,在神面前悲哀地訴說自己的罪呢?

尼 13:29-31
CUV 13:29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CUV 13:30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CUV 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雖然如此,但神總是呼召有如尼希米這樣的工人出來,呼籲大家遵守主道,他也求神記念,求神施恩,表明他知道即使周圍環境如此,他也應當要遵守主道,也深信神必定施恩,因為行在這道上。

與敬畏神的人彼此談論

瑪 3:16
CUV 3:16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看似周圍狂傲的人猖獗,行惡的人到處都是,但是這也是神要考驗工人的過程,但是總是有著屬靈的工人們,他們在言語上也追求靈修,所談論的是神國的事,神也側耳而聽,並且將這些人記錄在紀念冊上。

瑪 3:17-18
CUV 3:17 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
CUV 3:18 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

啟 22:11
CUV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工人經歷這樣的試煉,神會將義的與不義的分別出來,這就是神最後的工作,為了是真正屬神的人得以完全,將義人放在不義的環境,但是卻考驗是否真正敬畏神,不義的,仍舊不義,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

結語

教會要達到完全,工人們必須經歷一段被火試煉的過程,雖然是神煉淨的時期,但是也是要讓工人得以完全的過程,願我們都能在這過程中,看重神的殿的事奉,追求屬靈的信仰生活,願我們都是被分別到義的那群工人,得以憑公義獻供物給神。

星期二, 6月 25, 2024

神所喜愛的聖潔(瑪二)

 

被擄歸回,重建聖殿的百姓,但是信仰卻還沒有完全更新,也成為末後教會要復興的指標,在教會達到完全之時,有幾件事情成為達到完全的阻礙,其中,婚姻是其中一件事。

神所喜愛的聖潔,與婚姻有關,當人失去聖經的觀念,婚姻當中就會使神所喜愛的聖潔被褻瀆了。

當時的百姓,在婚姻的事上出了什麼問題,導致褻瀆了神所喜愛的聖潔呢?

一、嫁娶外邦

瑪 2:11-12
CUV 2: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CUV 2: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神的原則

神不允許以色列人與周遭的外族人通婚,因為會影響純正的信仰拜神觀念,以至於惹神的憤怒(申七2-4),信仰是一種觀念,夫妻又是由神所造,拜神觀念不一樣將會影響自身的信仰,失去了這樣神喜悅的聖潔,更會失去屬靈神的兒女的身份,因此,願意復興信仰的選民,必須看重這件事。

叫醒的,答應的

無論何人,叫醒的與答應的,表示他鼓勵也附和這樣的事,當時的環境,甚至連祭司還帶頭行這樣的事(尼十三4-5),因此尼希米甚惱怒,氣憤的是為什麼連信仰帶領者都帶頭行這惹神發怒的事,沒有照律法書上的話而行,講解說明得罪神的真理,並且任憑、同意這樣的氣氛蔓延在神的國度中

尼 13:23-25
CUV 13:23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CUV 13:24 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CUV 13:25 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當時歸回的百姓,在婚姻上仍然沒有看重神律法書的教導,因此也影響到下一代的信仰,倘若不會說猶大的話,那麼要怎麼領受律法書上的信息呢?

婚姻觀背後談及的是信仰觀,倘若人是追求神所喜愛的聖潔,他必定會在這事上看重,並且追求,人也應當找到同一位真神,領受真神的真道,婚姻,神才在當中。

二、詭詐於婚姻當中

瑪 2:13-15
CUV 2: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CUV 2:14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
CUV 2: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夫妻兩人願意結婚,當初一定是深愛著對方,誠心要與對方共同經營幸福美滿的家庭,但是當百姓心中失去律法書的觀念,百姓當中丈夫有人就變了心,甚至貪戀外邦女子的美貌,就休妻另娶,以致前妻哭泣的眼淚遮蓋神的壇,神說不紀念他們的供物。

弗 5:25-26
CUV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CUV 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神用婚姻來說明他與選民之間的關係,夫妻是一體,不是兩個人,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在一體的關係當中,有著神的道,得以洗淨教會成為聖潔,夫妻在一體的婚姻中,因著神的道,體會婚姻當中的得勝,當夫妻兩人願意照真道而行,這就是神賜福的婚姻。

現今整個世界如此開放的婚姻觀,當然也看到離婚率不斷地飆升,似乎也見證聖經當中這件事,然而,神的百姓,應當回歸聖經的真理,以神的愛捨己,以選民的順服表達愛神的行動,如此一來,才能真正地從婚姻中除去詭詐。

三、將婚姻的罪看作繁瑣

瑪 2:17
CUV 2: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哪裏呢?」

既然公義的神是絕對的,但是當時神的百姓卻要質疑神的公義,甚至扭轉神的公義,在婚姻上已經得罪神的人,若誠實認罪悔改,回來遵守神的真道,深信神也必定會給他們一條路,可是百姓此時卻將神的公義顛倒,還說:凡行惡的神眼看為善,並且神喜悅他們。

環境遮蓋了神的公義

尼 13:29-31
CUV 13:29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CUV 13:30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CUV 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當時的百姓為什麼會如此,也是因為祭司與利未人帶頭行此事,尼希米將這些人趕出去,是因為要維護神的公義,唯有維護這樣的環境,周圍的人才不會將得罪神的是看作繁瑣,人才能真正地照神的公義而行。

婚姻上的敗壞,也成為末後真教會要復興的阻礙,但是深信神也必定呼召有如尼希米、瑪拿西神的僕人出來,回歸神的旨意,倘若我們是曾經在信仰上蒙神的恩典,神將我們帶領回來的人,我們應當遵守神公義的標準,在婚姻上,恢復神所喜愛的聖潔。

星期一, 6月 24, 2024

體會神『曾經』的愛(瑪一)


人要體會神的愛是一件抽象的事,但是神不斷地表明,他曾經愛我們。

瑪拉基書是神的百姓已經被擄歸回,重建聖殿一段時間,物質的殿似乎建立起來,但是百姓的信仰卻也在此時遠離了神。

體會不到神的愛,卻還質詢神:你在何事上愛我們?想必父母聽到自己所生的兒女這樣的語氣,必定相當難過,因為兒女有如經歷叛逆期,將父母的愛忘得一乾二凈。

我們都是由天上的神所生,今天,神的兒女要如何再次體會天上真神的愛呢?

一、回想神的揀選

瑪 1:2-3
CUV 1:2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
CUV 1:3 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神對他的百姓說,他愛雅各,惡以掃,在創世記當中記載神揀選的系統,雅各與以掃雖然都是以撒所生,可是神卻揀選雅各這個系統,沒有揀選以掃這個系統,雅各的後裔稱為『以色列人』。

羅 9:10-13
CUV 9: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CUV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CUV 9: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CUV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羅馬書解釋到神的百姓被神揀選的系統,同樣談及這件事,以掃與雅各在母親利百加的肚子裡,神早已將揀選雅各的意念啟示利百加,將來大的(以掃)要服事小的(雅各),連善惡都還沒有作出來,神以顯明祂揀選的旨意,因為這是神的主權。

我們今天能夠接受主耶穌寶血的洗禮,可以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加三27-29),神揀選我們,使我們在萬民之中成為獨居的民,這就是神的愛向我們顯明了,但有時,我們也漸漸忘記這件事,甚至還質詢神:你在何事上愛我們?

二、確認與神的關係

瑪 1:6
CUV 1:6 「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神與我們的關係,有如兒子與父親,神期待我們看重這樣的關係,連僕人都懂得尊敬主人,更何況是兒子尊敬父親呢?但是神問:敬畏我的在哪裡?

賽 1:2-3
CUV 1:2 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
CUV 1:3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

聖經中尤其是先知書,時常看到神相當悲憤地說兒女不認識祂,牛都認識他的主人,神的百姓卻不認識養育他們的神。

羅 8:16
CUV 8: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羅 6:18-19
CUV 6: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CUV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我們今天怎麼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呢?是因為我們領受了應許的聖靈,受洗是我們因信進入被揀選的系統,受聖靈是我們被神證實我們與他的關係,既然我們從罪得到了釋放,有這麼尊貴屬靈的身份,我們也應當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三、照神的心意服事神

瑪 1:7-8
CUV 1: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CUV 1:8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神在律法書曾規定,獻祭給神不能獻污穢與有殘疾的(利二二17~25),甚至因瞻徇人的情面而獻,這都是不符合神的心意。

尼 13:4-5
CUV 13:4 先是蒙派管理我們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
CUV 13:5 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就是從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

此時神的百姓已經從被擄之地歸回,重建了聖殿,也接受了以斯拉重新教導律法書的道理,恢復了祭司教導律法書的原則,照理來說他們應當明白要如何照神的心意事奉神,但是他們仍然有阻礙。

尼希米本來恢復百姓的信仰,於是回到波斯國,後來又回來耶路撒冷,發現祭司因著親家關係,甚至還將原本歸祭司獻祭的屋子給他的親家,為他預備一間大房子,因著體貼人意,讓這些情慾的事情進入到神的國度中,敗壞獻祭的事,尼希米相當生氣,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從屋裡拋出去,命人潔淨這屋子(尼十三7-9)。

因著人的情慾,瞻徇人的情面,就容易在獻祭的事上敗壞,甚至質詢神對我們的愛,我們今天應當要回歸聖經神的標準,靠著聖靈的幫助,使我們能夠照神的心意服事神。

後記:神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瑪 1:11
CUV 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神應許祂的名要在外邦中被尊為大,今天這樣的救恩也臨到了我們,願我們都回歸神的心意事奉神,使神的名讓所有人尊為大,體會神那『曾經』的愛。

與罪斷絕(彼前四)

  彼前 4:1 (CUV)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彼得前書談及的重點:分散的人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也就是要與罪斷絕。也就是在基督裡的好品行,但是在周圍大環境當中,要行出這樣的人生觀,總是會面對受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