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利二六18)
在利未記二十六章神很清楚地講述,倘若選民遵守神所頒布的律例、誡命,神就會按時降雨,地也會出土產,仇敵會倒在刀下,可是如果選民不聽從神的話,神就會降罰,白白撒種,天不降雨,不聞所獻的香氣,各樣的災禍追隨選民,因為我們拜的神是有性情的,神愛他的選民,也希望選民以愛來回應祂。
約 14:23-24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CUV 14: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前陣子四歲女兒不聽話,我對她說:「最近不愛爸爸了嗎?」她回答:「有阿,有愛」,我問:「那為什麼最近都不聽話?」女兒一語不發地跑走了。看起來,小孩有時也難以理解愛父母和聽話之間的關係。有時候我們和神的關係也是如此,神用父母關係來描述祂和我們之間的關係,祂是我們天上的父親,因此人想清楚後就會明白,拜神的觀念應該是:獨一真神,因為我們也只有一個父親。可是獨一的神創造我們人,希望這些孩子能夠愛祂還回應祂的愛,即聽從他的話,可是,有時候我們不小心忽略神這樣的用心,認為守道就是約束,心中有愛就好了,不承認自己沒有守道的事實,看起來,天父的心還真是傷痛呢!
來 12:5-6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CUV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倘若一個父親對於自己的孩子不聽話也無動於衷,凡事都以愛來放任自己孩子的行為舉止,這就是溺愛,從聖經看神的愛並不是這樣示範的,不聽話的孩子必管教,不是因為不愛他們,而是因為愛他們,所以才責備、鞭打,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利未記二十六章清楚表達神的心意,並沒有因為選民一次不聽話就滅絕,反而是一再地提醒,倘若又不聽從,行事與神反對,神再降災提醒悔改,若再不聽從,再降七倍災,再不聽從,更可怕的災繼續降下來,這就是神的愛,神對選民的愛都不曾斷絕,只等孩子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神的罪,承認行事與神反對,神會再次紀念與百姓的約。
聖經歷史當中,看到有些人,被打了一次就知道這災是出於神,有些人被打了幾次,這才知道是神,但很可惜,有些人被打了好幾次,仍然固執,不願承認自己就是那個行事與神相對的人,盼望我們都不是這樣的人,能夠因為認識神的性情,謙卑自己的心,被爸爸打到痛了,要立刻抓緊爸爸的腳承認:「父親,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