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的箴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箴十1)
聖經是神所默示,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而聖經中的箴言引導人有認識神的真智慧,神樂意賜給我們人真智慧,只要我們虛心地向他尋求,如同找尋珍寶,必定讓我們尋見。所羅門是當時向神求智慧的王,而他從神領受的智慧,得以用在世上做判斷,以及做人處事,好使我們的信仰得以純全。
智慧之子並非只顧自己的感受,而是得以顧及父母的感受,孝順是一種智慧,而在聖經當中談及的『孝順』是『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也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當然倘若父母要讓我們離棄這份純正信仰觀,當然是沒有辦法做妥協的。而真正一個信仰好的父母,所看重的想必不只是學業與事業或一些物質的需求,更看重的子女的信仰是否懂得敬畏神,遵行神的道。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創廿六34-35)
利百加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著還有甚麼益處呢?」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裏,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創廿七46-廿八2)
聖經當中談及以掃與雅各這對兄弟,信仰的追求卻不一樣,因此婚姻反映了人的信仰,也反映是否有真實的智慧,以掃在婚姻上沒有看中神選民的傳承,因此娶了赫人猶滴與巴實抹為妻,而這樣婚姻使得他的父母以撒與利百加心裡愁煩,因此囑咐另外一個兒子雅各,婚姻上必須看中信仰的傳承,不要在這迦南地娶妻,必須回到原本一同拜神的地方,有同樣的信仰觀,得以延續神國的傳承,雅各的信仰觀和哥哥以掃不一樣,他看重的是屬天產業的追求,而就在往他的婚姻路上,神就向他顯現,應許他必定保佑他,總不離棄他(創廿八12-15)。
神從創世一直到末了都是一樣的,而神對屬祂的人的期許也未曾改變過,深信這樣的道理也不會因為時代不一樣就改變了,對父母而言應當要有『在主裡』的正確信仰觀,也因為在信仰上回到聖經看到神真理的引導,得以教導孩童走當行的道,因為先領受了真理,又在信仰上懂得敬畏神,就有責任照顧看管神給我們的兒女,因為他們是產業。
身為兒女,真正的智慧並非只顧己自身的感受,更可以體會父母在主裡的引導,不使父母為我們的信仰心裡愁煩,愛神就會照神的話語而行,這就是真智慧,也從神的智慧中看到,神要維護家庭關係的用心,有神的真理在父母與願我們有從神而來的智慧,成為智慧之子,使父母親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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