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帖後一6)
這個世界有神,若靜下心來仔細思考,為什麼國家要有法律?人與人之間的道德標準、是非對錯,總是有一個判斷的準則,公平正義,因此,神必須存在。倘若這世上沒有神,各人就照各人心中的標準而行,倘若最後沒有神的審判,那麼在這世上做所謂的『好人』,又有什麼意義呢?
帖撒羅尼迦教會是在患難當中所生的教會,因為三個禮拜安息日後,猶太人心生嫉妒,趕出了保羅他們,也甚至逼迫了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因著信仰的不同,也因著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對真道生出了信心,所以逼迫臨到了他們,正如聖經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 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帖後一7-8)
面對信仰的逼迫,保羅勉勵信徒神必報應,那麼報應的對象是誰呢?這裡說是那『不認識神』、『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這樣的人最後也成了逼迫真信徒的人。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21)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一23)
神是我們眾人天上的父親,但我們有時卻不認識他,當我們冷靜下來思考,就發現這個世界背後必定有個造物主,也能解決『人從哪裡來』的疑問,內心當中其實也知道有神,可是卻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他,因此神就任憑人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玷污自己的身體,去敬拜那受造之物,神也任憑人行放縱可羞恥的逆性的事,而這樣的人,聖經說這叫做『不認識神的人』。
在現今的世界,藉著網路平台,隨著自媒體的發展,讓每個人似乎都成為一個審判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判斷,公正公平公義也似乎越來越難以判斷,善惡標準,是非對錯的界線也越來越模糊,因此,神必須存在,屬神的人有著聖經神的價值觀,在這大環境下,難免面對信仰的挑戰,但是屬神的人卻有一種屬靈的品德:不要自己伸冤,因為伸冤在神,主必報應。願我們都能成為認識神的人,因著信仰受苦之人,主公義的手必臨到,甚至祝福那逼迫我們的人,因為,主就是如此作榜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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