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申廿八53)
申命記二十八章與利未記二十六章很像,論及遵守道理者蒙福,不遵守道理者受禍,若從架構來看也是相似,神先講述了許多神國的條例,到了後面就告訴百姓應當遵守這些條例,遵守了,神的福氣是追隨這些百姓的,但另外一面,百姓若不愛神,不願意遵守這些條例,禍患也是追著這些選民的。
在這些咒詛當中,看到一件令人無法想像的事情—吃你本身所生的。沒有一個人不喜歡自己的心頭肉,母親懷胎十月將小孩生下來,必定是將之抱在手中,加倍疼惜,可是竟然將自己的所生的吃掉,會走到這個地步,是因為被圍困導致斷糧,沒有東西吃,餓到只能吃掉自己的孩子,但背後的原因,是因為選民不遵守神的道,所以遇到患難只會倚靠高大堅固的城牆,最後被敵人所滅,神提醒,若遇到此種狀況,要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遠離神,不遵守道理了!
王下 6:26-30CUV 6:26 一日,以色列王在城上經過,有一個婦人向他呼叫說:「我主,我王啊!求你幫助。」CUV 6:27 王說:「耶和華不幫助你,我從何處幫助你?是從禾場,是從酒醡呢?」CUV 6:28 王問婦人說:「你有甚麼苦處?」她回答說:「這婦人對我說:『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今日可以吃,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CUV 6:29 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次日我對她說:『要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可以吃。』她卻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CUV 6:30 王聽見婦人的話,就撕裂衣服;(王在城上經過)百姓看見王貼身穿著麻衣。CUV 6:31 王說:「我今日若容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仍在他項上,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
到了王國時期,還真的發生這樣吃自己的孩子事件,當時的王叫約蘭,是當時選民的國度分裂後北朝的國王,聽到這種事情撕裂衣服,表示極其痛苦,但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這一切是應驗申命記中神所說過的話,很可惜,他並不是檢討自己沒有帶領百姓遵守神的話,而是將焦點轉移到神的先知以利沙,表明約蘭王還是不認錯,當知道在神的國度當中發生這事情,正是神相當嚴重的提醒。
很多時候我們也如這個約蘭王,人生當中遭遇了許多苦難,甚至有時候危及到我們的性命,我們卻只會找眼見的因素,怪罪他人,但是在靈裡面是神在提醒我們:「當回來遵行神的道了」,歷史上許多選民,看不清楚神的作為,導致咒詛一直追隨著他們,這一切的事情很清楚地記載於聖經,朋友,不知道你是否也曾亮出危險的訊號燈呢?或者我們正經歷人手無法解決的問題,應當回來遵守神的道,因為神是我們天上的父,藉著許多方法提醒我們,只盼有一天我們醒悟過來,看見父家的美好,有信心地回到父家!
箴 15:31-33CUV 15:31 聽從生命責備的,必常在智慧人中。CUV 15:32 棄絕管教的,輕看自己的生命;聽從責備的,卻得智慧。CUV 15:33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訓誨;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真耶穌教會石牌、天母教會線上講道
石牌教會https://www.youtube.com/c/TJChurchShipai
天母教會https://www.youtube.com/c/TJC_Tianmu/feature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