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至犯罪。(出二十20)
神在西乃山顯現,親自向百姓宣告十誡,成為他們的信仰生活準則,一到四誡告訴我們要盡力愛神,五到十誡告訴我們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但在這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的情況下,深信許多的人在那種情況下,反應都會和百姓一樣吧,就是懼怕,但神的用意是希望百姓「不至犯罪」,因此背後看到神的用心,也就是神的愛。
提前 1: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接受十誡,就是接受神的愛,遵守十誡,就是在生活上體會神的恩典,因為神就是愛,愛神的就當遵守神的誡命(約壹二2-6)。當神頒布了他的誡命、禮儀、條例,百姓也說我們必聽(出二十19),但是很快地看到三十二章就去將神當作金牛犢來拜了,一直到進到曠野沒有信心說不要進入迦南地,以致神的怒氣向他們發作,到了士師時期,以國中無王,各人任意而行做了士師時代四百多年的結論(士二一25),百姓不斷犯罪,不遵守當初在西乃山下與神所立的約,要行他的道,因此神的憤怒不斷臨到他的百姓,神難道不愛他的百姓嗎,不,他愛,神在曠野看到百姓沒東西吃,降嗎哪給百姓吃,沒有水喝,命磐石出水,不知前方的路如何行,每天的雲柱火柱引領他們往前走,神這麼愛百姓,但百姓無法藉著行道來回應神的愛。
約貳 1:2 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裏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耶穌將他的道教導使徒,並賜下聖靈使他們想起主耶穌所說的話,進入一切的真理,好讓使徒時代的神的教會,得以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使徒和寫信給當時的教會,勉勵信徒,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因此在使徒的觀念裡,愛與真理不衝突。倘若只強調愛,沒有真理,犯什麼罪都沒關係,凡事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挑戰真理的界線,那這樣的愛就是溺愛;若只強調真理,沒有愛,凡事只以律法來定人的罪,只有我是聖潔守道,最好罪人死光,這樣的愛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算不得什麼。
啟 11:19 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當第七號吹了,也就是末次號筒吹響時,神的國成就了,天上的殿開了,以同樣威嚴的姿態出現神的約櫃,約櫃裡就是放著神的十誡,告訴我們到最後神就是以十誡的道理來審判人。真的不必守安息嗎(第四誡)?真的可以一直恨人嗎(第六誡)?真的可以心中不斷和婦女動淫念嗎(第七誡)?相信敬畏神的我們,心中是明白的,神不斷地世世代代呼召人提醒十誡的重要性,我們應當把握活著之時,趕緊回到神的真理裡,就是回到神的愛裡面。
神就是愛,神就是真理,愛與真理不衝突,在這十誡中表明神的用心,我們看到了嗎?
可 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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