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就默默不言。(利十3)
在開始供祭司職的第一天,亞倫的兩個兒子祭司拿達、亞比戶,被神用火燒死了!倘若我們從出埃及記都一章一章地讀,我們發現大家就是期待這一天的到來,從出埃及記開始談到會幕就談到祭司的衣服,到了利未記神指示怎麼獻祭,又經過了七天的自潔贖罪,甚至看到神的榮光彰顯,火從天降,但是卻馬上看到發生這樣的慘案,燒死了祭司,神就留下這句話,值得我們每一個要親近神的人,再一次地思考。
亞倫默默不言,表明他承認這件事情是他兩個兒子的問題,相信神沒有做錯事,從他兩個兒子穿著聖衣被抬到營外可以了解,人被燒可是聖衣沒有被燒毀(利十5),這真的是出於神的刑罰,身上有膏油不可哀喪,是因為如此似乎對神有不滿的心,因為這是神奇妙的作為,顯明神公義的審判,到底這兩位祭司在獻祭時犯了什麼錯?
利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第一,用私意來拜神:祭司進到神面前燒香,所用的火必須是從祭壇上取的(利十六12),也就是前一章最後從天而降的火,可是這兩個祭司,獻上凡火,可能是從別處取的,總之絕對不是拿祭壇的從天而降的火,因此被燒滅,但重點是,神沒有吩咐他們。
很多時候我們有自己的想法要怎麼樣來服事神,來過生活,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可是神說要照他所指定的方式拜神,今天神告訴我們,要拜神必須用心靈和誠實來拜神(約四23-24),原文是要靠著聖靈在真理裡面拜神,也就是倚靠聖靈行出聖經的道理,是有一個規範的,因此,我們每一位要親近神來拜神的人,應當要有一種尋求神心意的操練:「主阿,你的意思是什麼,如果是你的意思請你帶領我,如果不是你的意思,懇求你阻擋我」、「主阿,我喜悅的是如此,但不知道你喜不喜歡,若你不喜歡我就不做」有這種操練的人,能夠很謙卑地行在神的旨意中,因為他時常做神喜悅的事。
利 10: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第二,不夠聖潔:當兩個祭司被抬出去時,神告訴亞倫,清酒、濃酒不可喝,免得死亡,表示這兩個祭司死亡因為他們在會幕裡有喝酒。在人來看,第一次執行聖禮,一出差錯就被處死,神的刑罰似乎太重,但正如使徒初期,神設立教會之後,亞拿尼亞夫婦因為說謊、欺哄聖靈就被神刑罰一樣(徒五1-11),有人說舊約的神比較兇,新約的耶穌比較有憐憫,但是我們看到,新舊約是同一個神,神的心意都是一樣,倘若神一開始的原則不清楚,那麼神的選民就會放縱,我們深信神的公義與慈愛是並存的。
神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神的聖潔要藉著親近他的人彰顯出來,因此我們今日每一個想要親近神的人,應當努力追求聖潔,我們或許在很多事上有一些虧欠,但是我們願意悔改,願意求神再一次地潔淨我們的身心靈,時時保守自己的心,不讓許多不好的心思意念阻擋了我們親近神的心,好讓神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
來 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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