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心裡受感和甘心樂意的都拿耶和華的禮物來,用以做會幕和其中一切的使用,又用以做聖衣。(出三五21)
會幕的建設需要神的百姓送禮物,全民參與,事奉神的人要奉獻,這是神的要求,二十五章是神在山上對摩西的指示,當時還沒有蓋會幕,三十五章是百姓真的樂意奉獻,或許是因為金牛犢事件,百姓確實感受到,生活就是信仰,神才是一切福氣的源頭,因此大家心裡受感,甘心樂意來獻禮物,建造會幕。
林後 9:7-8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CUV 9:8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
一個人會願意甘心樂意的奉獻,是因為他的內心被神的靈感動,因為真正愛神,並不以為奉獻是煩瑣和重擔,相信只要捐得樂意,就是神所喜愛的。看到百姓甚至拿出上好的、貴重的獻給神,照神的樣式來建造,大家的觀念並不是「出錢的人作主」,如此建造神的會幕,心中有一種感動:期盼神住在他們中間。
不僅僅是財物,時間、恩賜的奉獻更是需要心裡受感,神豈不也是呼召兩個有恩賜的工人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來建造會幕嗎,聖經當中主耶穌提到按才幹受責任的比喻,說到天國好像一個家主要往外國去,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了五千、兩千、一千的銀子,五千的「隨即」拿去賺了五千,兩千也是,但領一千的卻把主人的銀子埋藏在地裡,主人回來了,五千與兩千所得稱讚內容都一樣,五千再賺了五千,兩千再賺了兩千,一千的卻被主人責備說是「又餓又懶」的僕人,奪了他原來的一千,給那有一萬的,領一千無用的僕人要被丟在外面黑暗哩,哀哭切齒了(太二五14-30)。
領一千的犯了什麼罪?看起來沒有犯什麼大罪,但是主人責備他又惡又懶,主人的判斷絕對沒有問題,那麼,五千與兩千的為什麼願意去賺,主要有個關鍵:他們相信主人必定回來。這個家業本來就是主人的,只是暫時交在僕人的手上,心裡有一種準備,警醒,雖然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會回來,可是他們願意隨即去賺五千與兩千。
有時候,我們不小心會像這個領一千的,忘記主人曾按我們的才幹,將他的家業交給我們,將時間投入於世界的追求,將恩賜埋藏在地裡。這些日子以來,一直在禱告中有個感受:「不要浪費主耶穌給我的時間」、「這個時候不傳,什麼時候傳呢?」 倘若現在這個時刻,真的是主所預言末後的日子了,家主就快要來了,我們還不趕緊將我們從神領受的拿出來奉獻給神嗎?我們應當再一次心裡受感,甘心樂意地來建造這屬靈的會幕,將我們從主領受天國的道理,傳遍世界,隨時預備歡然見主。
路 12:47-48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豫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CUV 12:48 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